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鄂1127刑初58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6-22

案件名称

王某甲、邓某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黄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梅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甲,邓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

全文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鄂1127刑初58号公诉机关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甲,无业。2012年9月14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本院判处拘役四个月。2015年1月21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2月31日被黄梅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被告人邓某,无业。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2月23日被黄梅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黄梅县看守所。辩护人杨刚,湖北美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211200310512807。黄梅县人民检察院以鄂梅检刑诉(2016)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甲、邓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4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4月22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芳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甲、被告人邓某及其辩护人杨刚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1月底以来,丁可(另案处理)等人在黄冈市龙感湖七场黄太墩养猪场内开设赌场,采取掷骰子猜单双的方式聚众赌博,雇请被告人王某甲在赌场内做“宝老爷”,雇请被告人邓某在场内帮助抽头、管钱,每天开设两场,每场组织40-80余人,共开设赌场30余次,抽头营利60余万元。2015年12月16日23时许,黄梅县公安局干警根据群众举报到丁可开设的赌场抓获参赌人员47人,收缴赌资33870元另查明,2015年1月21日,本院作出(2015)鄂黄梅刑初字第00035号刑事判决,被告人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16年2月3日止。2015年12月17日,黄梅县公安局作出梅公(治)行决字(2015)8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参与赌博对邓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甲、邓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王某甲、邓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甲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请依法判处。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甲、邓某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中均无异议,并有被告人王某甲、邓某的供述与辩解;同案人丁可讯问笔录;证人吴某、胡某、王某乙、周某、朱某、熊某、卢某询问笔录;辨认笔录、现场照片、抓获经过、刑事判决书;被告人王某甲不予收押病历书证;被告人王某甲、邓某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邓某受他人邀约参与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甲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予以二罪并罚。被告人邓某在共同犯罪中所取作用相对较小,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邓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并且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王某甲、邓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一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本院(2015)鄂黄梅刑初字第00035号刑事判决书中对罪犯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事判决。二、被告人王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原判撤销后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与本罪所判刑罚合并执行,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王某甲的刑期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三、被告人邓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邓某的刑期自2015年12月17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员  邢俊超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洪 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