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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902民初126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6-02

案件名称

张小红与董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小红,董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902民初1261号原告张小红,职业不详。被告董舟,职业不详。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小红诉被告董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缓交、免交的申请。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邱依君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潘飞飞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