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902民初126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6-02
案件名称
张小红与董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小红,董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902民初1261号原告张小红,职业不详。被告董舟,职业不详。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小红诉被告董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缓交、免交的申请。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邱依君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潘飞飞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