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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114执192-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6-28

案件名称

武汉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成功伟业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武汉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成功伟业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114执192-1号申请执行人武汉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武汉成功伟业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2015)鄂蔡甸民二初字第00444号民事调解书关于申请执行人武汉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成功伟业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资产正在处置之中,暂时难以处置变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鄂蔡甸民二初字第00444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蔡 建 平审判员 欧阳世亮审判员 蔡 胜 利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何 晓 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