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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执字第454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11-0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付利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胡玉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临执字第454号申请执行人:付利明,男。被执行人:胡玉平,女。申请执行人付利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胡玉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7条、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