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122执455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8-09-03
案件名称
毛雪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122执455号申请执行人毛雪林与被执行人许樟根、钟永洪、吴美琴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2月14日立案执行。经执行,本案已执行到位案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4750元,尚欠的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故本院将对(2016)浙0122执455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报结,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