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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惠东法刑二初字第32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5-27

案件名称

植某、方某甲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惠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东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植某,方某甲,张某甲,张某乙,杨某,方某乙,陈某甲

案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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