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惠东法刑二初字第321号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6-05-27
案件名称
植某、方某甲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惠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东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植某,方某甲,张某甲,张某乙,杨某,方某乙,陈某甲
案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