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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605执3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7-0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于丽娜与被执行人江源区城墙街道办事处五岔村村民委员会餐饮服务合同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605执39号执行结案通知书于丽娜:申请执行人于丽娜与被执行人江源区城墙街道办事处五岔村村民委员会餐饮服务合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江民二初字第400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6年4月19日给付执行人全部执行款,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