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穗海法执信字第34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9-23
案件名称
林乐欢与黄镇东债权2016执667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穗海法执信字第344号本院在执行林乐欢申请执行黄镇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黄镇东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黄镇东(公民身份号码:440306198504140019)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