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6-27
案件名称
臧成庚与臧庆先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泗洪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臧成庚,臧庆先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1324民初2096号原告臧成庚,居民。被告臧庆先,居民。原告臧成庚诉被告臧庆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11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冯辉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6年4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臧成庚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臧庆先经本院合法��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臧成庚诉称,被告于2010年3月27日向原告借款30000元,约定使用期限一年,口头约定利率为月息3%。被告又于2010年10月3日向原告借款5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月息0.03%。二笔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拖欠不还,故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5000元及其利息64908元(其中30000元按月息3%,5000元按月息0.03%计算)。被告臧庆先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原告臧成庚与被告臧庆先系邻居。2010年被告臧庆先因做工程需要,先后向原告臧成庚借款二次。2010年3月27日被告臧庆先向原告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期限一年,但未约定利息。2010年10月3日被告臧庆先又向原告臧成庚借款5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利率为月息0.03%,未���定借款期限。二笔借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予偿还。原告即起诉要求处理。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臧庆先与原告臧成庚之间的借贷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有原告提供的被告出具的二份“借条”予以证实,合法有效。二笔借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臧庆先均未予偿还,属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继续还款的民事责任。第一笔30000元借款,由于“借条”中未写明利息,原告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口头约定月息3%,故对原告要求支付月息3%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可自逾期之日起按年息6%支持逾期利息。第二笔5000元借款应按约定利率自借款之日起计算利息。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臧庆先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臧成庚人民币35000元及其利息(其中30000元借款自2011年3月27日起按年息6%计算,5000元借款自2010年10月3日起按月息0.03%计算,均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98元,减半收取1149元,由被告臧庆先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1149元。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及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城支行,户名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账号46×××80。审判员 冯辉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叶青附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款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3页/共4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