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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19民初108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4-22

案件名称

聂×与任×1等赡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聂×,任×1,任×2,任×3,任×4

案由

赡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北京��延庆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9民初1089号原告聂×,女,1948年3月28日出生。被告任×1,女,47岁,其他不详。被告任×2,女,44岁,其他不详。被告任×3,女,38岁,其他不详。被告任×4,男,30岁,其他不详。本院在审理原告聂×与被告任×1、任×2、任×3、任×4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2月19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代理审判员  马家欣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冯思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