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19民初108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4-22
案件名称
聂×与任×1等赡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聂×,任×1,任×2,任×3,任×4
案由
赡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北京��延庆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9民初1089号原告聂×,女,1948年3月28日出生。被告任×1,女,47岁,其他不详。被告任×2,女,44岁,其他不详。被告任×3,女,38岁,其他不详。被告任×4,男,30岁,其他不详。本院在审理原告聂×与被告任×1、任×2、任×3、任×4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2月19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代理审判员 马家欣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冯思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