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汉刑初字第23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5-17
案件名称
莫新林、代忠秋、胡红桂、杨跃华、王某、代某乙、张某甲、肖某、莫某甲、张某乙、代某甲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汉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汉寿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莫新林,代忠秋,胡红桂,杨跃华,王某,代某乙,张某甲,肖某,莫某甲,张某乙,代某甲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