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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汉刑初字第23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5-17

案件名称

莫新林、代忠秋、胡红桂、杨跃华、王某、代某乙、张某甲、肖某、莫某甲、张某乙、代某甲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汉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汉寿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莫新林,代忠秋,胡红桂,杨跃华,王某,代某乙,张某甲,肖某,莫某甲,张某乙,代某甲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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