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203执190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7-30
案件名称
申请人厦门城市年轮策划代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厦门世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厦门城市年轮策划代理有限公司,厦门世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闽0203执1900号申请执行人厦门城市年轮策划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101号工艺楼第六层605室,组织机构代码26012347-X。法定代表人张文彪,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建龙、陈熠,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厦门世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2801室E单元,组织机构代码67825012-6。法定代表人王宝全。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思民初字第1360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厦门世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38868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等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其等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曾仁东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许雅君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