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125民初93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5-11
案件名称
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与王伟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济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王伟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125民初938号原告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济阳县。法定代表人:高腾,经理被告王伟,男,汉族,1985年9月21日出生,住济南市。原告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伟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王伟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王伟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高卫东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张 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