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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125民初93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5-11

案件名称

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与王伟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济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王伟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125民初938号原告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济阳县。法定代表人:高腾,经理被告王伟,男,汉族,1985年9月21日出生,住济南市。原告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伟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王伟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王伟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济南百客顺运输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高卫东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张 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