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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823执58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7-05

案件名称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罗划生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上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罗划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闽0823执580号申请执行人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注册地址福建省上杭县临城镇长岭下社会福利中心5-6楼,组织机构代码:00411306-1。法定代表人黄庆锋,局长。被执行人罗划生,男,1981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上杭县。申请执行人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被执行人罗划生计划生育行政非诉一案,被执行人罗划生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罗划生所有的银行存款49001.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丘其民审判员  蓝树高审判员  张兴发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范 丹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