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芦法执字第781-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王国良与王翔、谭叶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芦法执字第781-1号申请执行人王国良,男,1972年7月2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县人,住湖南省株洲县砖桥乡。被执行人王翔,男,1981年7月2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谭叶子,女,1985年6月1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国良与被执行人王翔、谭叶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申请执行人王国良申请结案,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