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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芦法执字第781-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王国良与王翔、谭叶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芦法执字第781-1号申请执行人王国良,男,1972年7月2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县人,住湖南省株洲县砖桥乡。被执行人王翔,男,1981年7月2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谭叶子,女,1985年6月1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国良与被执行人王翔、谭叶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申请执行人王国良申请结案,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