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0112民初1425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杨霞诉被告谢国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撤诉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霞,谢国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0112民初1425号原告杨霞,女,1978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刘继宗,四川方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谢国涛,男,1977年9月25日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杨霞诉被告谢国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杨霞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李 伟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何章科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