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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112民初1425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杨霞诉被告谢国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撤诉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霞,谢国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0112民初1425号原告杨霞,女,1978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刘继宗,四川方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谢国涛,男,1977年9月25日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杨霞诉被告谢国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杨霞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李 伟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何章科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