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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2403执18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12-09

案件名称

敦化市茂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侯佳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敦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敦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敦化市茂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侯佳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2403执181号申请执行人敦化市茂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侯佳斌,男,汉族,住敦化市。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敦化市茂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侯佳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建国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关永学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