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云0102民初182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6-17

案件名称

原告温家礼诉被告云南立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温家礼,云南立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云0102民初1822号原告:温家礼,男,哈尼族,1947年3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张云春,民族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被告:云南立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原告温家礼诉被告云南立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寻找被告到庭应诉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按照其他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陈建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张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