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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204执285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5-1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王润芝与被执行人于立平民间借贷纠纷失信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辽0204执285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润芝与被执行人于立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于立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