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681民初3735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9-30
案件名称
刘大潮与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陈仲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诸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大潮,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陈仲阳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681民初3735号原告:刘大潮。委托代理人:戴灿铭,浙江正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住所地:诸暨市江藻镇石壁山工业小区。法定代表人:陈仲阳。被告:陈仲阳。原告刘大潮为与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陈仲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4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大潮之委托代理人戴灿铭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陈仲阳经本院公告送达的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大潮起诉称:原告与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之间曾有买卖涤纶丝的业务关系。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原告共向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预付了523000.2元货款,但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并未按时按量发货。2015年10月10日,双方经结算并协商一致:由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底返还原告169567元预付款,被告陈仲阳自愿为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被告至今未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和担保义务。现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一、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货款169567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支付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二、被告陈仲阳对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陈仲阳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也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为证实自己的主张,原告刘大潮向本院提交了欠款凭证原件一份,以证明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确认应返还原告预付原料款169567元,约定于2015年10月底付清,并由被告陈仲阳提供担保的事实。上述证据经庭审出示,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陈仲阳未到庭应诉,应视为其放弃对原告所诉之主张进行抗辩和对原告所举之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与本案事实有关联性,应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据此,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告诉称的事实基本一致,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告刘大潮与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陈仲阳之间的买卖及担保关系未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预付款169567元,事实清楚,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未按约及时返还,显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现原告诉请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并支付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支付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陈仲阳在担保人处签字确认,表示其愿意对上述款项进行担保,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陈仲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陈仲阳经本院公告送达的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鉴于本案事实已基本查清,依法应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应返还原告刘大潮预付款计人民币169567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陈仲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陈仲阳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691元,由被告浙江盛钞化纤有限公司负担,被告陈仲阳负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7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3691元,款汇至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09×××13-9008,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并注明上诉费及一审案号、上诉人的姓名或单位,绍兴银行营业部及各网点不办理现金交费业务)。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周迪光代理审判员 周 滨人民陪审员 周辰颖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张 仁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