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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1030执4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5-13

案件名称

张某贵与周某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某贵,周某华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桂1030执48号申请执行人:张某贵被执行人:周某华本院在执行(2016)桂1030执48号申请人张某贵与被执行人周某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2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2015)西民一初字第54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陆权诗执行员  岑念坡执行员  李在英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杨 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