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桂1030执4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5-13
案件名称
张某贵与周某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某贵,周某华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桂1030执48号申请执行人:张某贵被执行人:周某华本院在执行(2016)桂1030执48号申请人张某贵与被执行人周某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2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2015)西民一初字第54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陆权诗执行员 岑念坡执行员 李在英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杨 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