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511刑初22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7-07
案件名称
叶某甲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汕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某甲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511刑初224号公诉机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叶某甲,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614,户籍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5年8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4日被逮捕,同年10月12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林叙勇、杜兴达,、实习律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汕金检刑诉(2016)1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某甲犯赌博罪,于2016年4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6年4月8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4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谢鮀珊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叶某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6月开始,被告人叶某甲开始接受他人投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赌博,在其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华坞新村1座502房的家中,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接受参赌人员黄某、郑某、林某甲真、蔡某、沈某等人的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赌博投注,至2015年8月15日,共接受他人的总投注额累计人民币75500元。其中,参赌人员黄某的总投注额为人民币5万元多,参赌人员郑某的总投注约人民币8000元,参赌人员林某甲真的总投注额约人民币12000元。参赌人员蔡某的总投注额约人民币2500元,参赌人员沈某的总投注额约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叶某甲于2013年10月介绍林鸿城(因诈骗罪被判刑)向“阿肥”索要网络赌博会员账号用于投注“时时彩”赌博,并使用自己名下的农业银行账户以印章转账的方式为林鸿城与“阿肥”交收赌款,林鸿城用其本人名下的农业银行账户及蔡安丽名下的农业银行庄户进行赌博交收,“阿肥”以“叶少波”、“余泽涛”的农业银行账户进行赌款的交收,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2月11日期间,被告人叶某甲累计向“叶少波”、“余泽涛”转入赌款人民币632500元。2015年8月18日,被告人叶某甲在市区华坞新村1座502房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1部、六合彩外围码投注单2张及六合彩外围码结算单一张。公诉机关向法庭宣读出示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及发破案经过,被告人叶某甲的户籍证明材料,办案说明,扣押清单,证人黄某、郑某、林某甲真、林某乙、蔡某、沈某、叶某乙、林鸿城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被告人叶某甲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叶某甲聚众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叶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叶某甲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初犯,社会危害性较小,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开始,被告人叶某甲开始接受他人投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赌博,在其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华坞新村1座502房的家中,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接受参赌人员黄某、郑某、林某甲真、蔡某、沈某等人的香港六合彩外围码赌博投注,至2015年8月15日,共接受他人的总投注额累计75500元。其中,参赌人员黄某的总投注额为5万元多,参赌人员郑某的总投注约8000元,参赌人员林某甲真的总投注额约12000元。参赌人员蔡某的总投注额约2500元,参赌人员沈某的总投注额约3000元。被告人叶某甲于2013年10月介绍林鸿城向“阿肥”索要网络赌博会员账号用于投注“时时彩”赌博,并使用自己名下的农业银行账户以印章转账的方式为林鸿城与“阿肥”交收赌款,林鸿城用其本人名下的农业银行账户及蔡安丽名下的农业银行庄户进行赌博交收,“阿肥”以“叶少波”、“余泽涛”的农业银行账户进行赌款的交收,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2月11日期间,被告人叶某甲累计向“叶少波”、“余泽涛”转入赌款632500元。庭审中,被告人叶某甲供述其为林鸿城与“阿肥”交收款项中有小部分是借还钱往来款,数额大概是16万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叶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及发破案经过,被告人叶某甲的户籍证明材料,办案说明,扣押清单,证人黄某、郑某、林某甲真、林某乙、蔡某、沈某、叶某乙、林鸿城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被告人叶某甲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叶某甲聚众赌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认定。被告人叶某甲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接受他人的六合彩外围码投注,并为他人赌博提供资金交接协助,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叶某甲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预交罚金,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叶某甲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适用缓刑。关于被告人叶某甲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是系初犯、社会危害性较小、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叶某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郑维加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沈淑琼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