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晋0821执8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付艮录与夏安定、杨英英民间借贷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付艮录,夏安定,杨英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821执84号申请人付艮录。被执行人夏安定。被执行人杨英英。本院在执行付艮录申请执行夏安定、杨英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私下达成和解,申请人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晋0821执84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执行员 李国勤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王 波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