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晋0821执8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付艮录与夏安定、杨英英民间借贷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付艮录,夏安定,杨英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晋0821执84号申请人付艮录。被执行人夏安定。被执行人杨英英。本院在执行付艮录申请执行夏安定、杨英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私下达成和解,申请人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晋0821执84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执行员  李国勤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王 波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