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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团风执字第0020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徐凤成与团风县电力局执行裁定书

法院

团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团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凤成,团风县电力局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黄冈市团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团风执字第00209号申请执行人徐凤成,男,1952年4月19��出生,住所地,证件号码422121195204194813。被执行人团风县电力局,地址团风镇。徐凤成申请执行[团风县电力局其他案由一案,黄冈市团风县人民法院(或本院)于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徐凤成于2015年7月3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或由本院审判庭移送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照的规定,裁定如下:黄冈市团风县人民法院(或本院)的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刘秋元审判员  董华东审判员  易 军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记员  周 林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