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3民辖终911、91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杰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03民辖终911、91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荣添。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晓华,副总裁。原审被告:深圳市杰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一林。上诉人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深圳市杰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两案,不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5)深福法知民初字第1137、1138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两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本院认为,本两案属侵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的住所地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XXXX号喜年中心XX座XXX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两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两案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涂超群审 判 员 黄 新代理审判员 夏 静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 记 员 陈 欣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