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04执58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9
公开日期: 2016-08-01
案件名称
栾娈与文投(天津)影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04执586号申请执行人栾娈,女,住天津市北辰区。被执行人文投(天津)影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法定代表人童彦,经理。委托代理人卢兴宇,该公司职员。原告栾娈与被告文投(天津)影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南劳人仲案字(2015)第1229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04执586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代理审判员 胡富源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书 记 员 李晓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