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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204民初76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8

公开日期: 2016-06-23

案件名称

原告程会茹诉被告刘伟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会茹,刘伟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204民初762号原告程会茹,住所地吉林省四平市。被告刘伟,住所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本院在审理原告程某某诉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因原告程某某已于1995年向本院提起诉讼,该案件中止审理尚未审结,对于同一事实不能重复立案,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程某某的起诉。本案受理费300元,本院不予收取。审判员  高峻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董朔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