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204民初76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8
公开日期: 2016-06-23
案件名称
原告程会茹诉被告刘伟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会茹,刘伟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黑0204民初762号原告程会茹,住所地吉林省四平市。被告刘伟,住所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本院在审理原告程某某诉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因原告程某某已于1995年向本院提起诉讼,该案件中止审理尚未审结,对于同一事实不能重复立案,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程某某的起诉。本案受理费300元,本院不予收取。审判员 高峻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董朔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