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刑初字第3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8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张洪彪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谢淑坤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业、张铁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四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洪彪,徐淑坤,张铁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