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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刑初字第3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8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张洪彪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谢淑坤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业、张铁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四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洪彪,徐淑坤,张铁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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