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双执字第142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8
公开日期: 2016-08-04
案件名称
衣东百与范世儒、黄雅杰、黄彦辉民间借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辽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双执字第1420号申请执行人衣东百,男,1986年7月1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吉林省双辽市。被执行人范世儒,男,50岁,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双辽市。被执行人黄雅杰,女,47岁,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双辽市。被执行人黄彦辉,男,30岁,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双辽市。衣东百与范世儒、黄雅杰、黄彦辉民间借贷执行一案,双辽市人民法院于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作出了(2015)双双民初字第70号民事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于2015年11月30日一次性给付衣东百借款120000.00元,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暂无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了本次终结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双双民初字第7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玉福审判员 : 郭 春审判员 : 董 璇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XX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