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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802刑初10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8

公开日期: 2016-04-27

案件名称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夏元明犯盗窃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承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夏元明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冀0802刑初102号公诉机关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夏元明,住湖北省利川市。2005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于2005年3月19日刑满释放。2015年10月3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被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承德市看守所。辩护人张闻欣,河北张闻欣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承双��检公诉刑诉(2016)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夏元明犯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5日立案受理,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邓立靖独任审判,于2016年4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关磊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夏元明及其辩护人张闻欣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5年10月3日2时许,被告人夏元明伙同徐飞(另案处理)到承德市双桥区新泰家园小区7号楼2单元205室刘丹家,入户进行盗窃,但未盗窃到财物。后又进入该小区24号楼1102室王某甲家,入户盗窃现金800余元。2、2015年10月3日3时许,被告人夏元明、徐飞到承德市双桥区欧尚风景小区,先后进入该小区4号楼3单元805室李某某家盗窃现金1700余元,2号楼2单元904室曲某某家盗窃现金5000余元以及一部三星手机,1号楼1单元1301室乔��某家盗窃现金4000余元以及大量纪念钞等物品。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128元。被告人夏元明辩称,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认可。其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犯罪时当场被抓,将全部赃款、赃物退赔给被害人,未给受害人造成任何损失,且盗窃数额较小。2、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当庭认罪,真诚悔罪。3、被告人夏元明上有八旬老母病卧床榻,下有三个子女幼小无助,因家庭极其贫困,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综上,夏元明盗窃数额不大,且已全部退赔,未给被害人造成任何损失,且当庭认罪,真诚悔罪,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和酌定从轻情节,因此,恳请法院对被告人夏元明从轻量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其当庭提供证据如下:1、由利川市谋道镇新进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实被告人家庭情况,家中有母亲76��常年卧病在床,2013年育有一孩子。2015年再次做试管婴儿,检验结果是双胞胎,现已出生是龙凤胎。其家庭特别贫穷,现家中急需人手照顾母亲和孩子。经审理查明,1、2015年10月3日2时许,被告人夏元明伙同徐飞(另案处理)到承德市双桥区新泰家园小区7号楼2单元205室刘丹家,入户进行盗窃,但未盗窃到财物。后又进入该小区24号楼1102室王某甲家,入户盗窃现金800.00余元。2、2015年10月3日3时许,被告人夏元明、徐飞到承德市双桥区欧尚风景小区,先后进入该小区4号楼3单元805室李某某家盗窃现金1700.00余元,2号楼2单元904室曲某某家盗窃现金5000.00余元以及一部三星手机,1号楼1单元1301室乔某某家盗窃现金4000.00余元以及大量纪念钞等物品。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128.00元。上述盗窃物品总价值约12628.00元。另查明,案发当日被告人被抓获后,赃款及赃物被扣押并被退还被害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乔某某、王某乙、李某某、曲某某、王某甲证言,书证扣押物品清单、发还物品清单、照片、书证价格鉴定结论书、刑事判决书、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及被告人身份信息等证据所证实。本院认为,被告人夏元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夏元明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夏元明所盗赃款及赃物均被扣押且已退还被害人,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夏元明有犯罪前科,依法可酌定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夏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3日起至2016年7月2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邓立靖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胡 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