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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81执18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8

公开日期: 2016-09-18

案件名称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与邓联峰国土行政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非 诉 行 政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81执188号申请执行人武冈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陵建华,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刘序刚,男,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易向阳,男,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被执行人邓联峰,男,1967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武冈市国土资源局与被执行人邓联峰国土行政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了武国土资罚决字(2015)第39号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执 行 员  曾建黔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代理书记员  龚 瑾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