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81执18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8
公开日期: 2016-09-18
案件名称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与邓联峰国土行政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非 诉 行 政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81执188号申请执行人武冈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陵建华,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刘序刚,男,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易向阳,男,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被执行人邓联峰,男,1967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武冈市国土资源局与被执行人邓联峰国土行政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了武国土资罚决字(2015)第39号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执 行 员 曾建黔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代理书记员 龚 瑾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