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绍虞刑初字第81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05-06
案件名称
向德祥、龙安好等犯盗窃罪刘兆恕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向德祥,龙安好,张忠新,向贤孝,刘兆恕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