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4民终13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04-20
案件名称
赵敏与周媛娣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淮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4民终136号本院2016年4月8日对赵敏与周媛娣、陈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皖04民终13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7页“李建廷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补正为“赵敏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审 判 长 刘 瑞代理审判员 王元元代理审判员 汪传海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魏海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