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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4民终13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04-20

案件名称

赵敏与周媛娣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淮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4民终136号本院2016年4月8日对赵敏与周媛娣、陈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皖04民终13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7页“李建廷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补正为“赵敏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审 判 长  刘 瑞代理审判员  王元元代理审判员  汪传海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魏海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