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川刑初字第525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07-14
案件名称
高某等九人骗取贷款、伪造公司印章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宇,李某,张某,傅某,薛某,李某甲,姜某,张某甲
案由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