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丰民初字第26114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04-22
案件名称
赵焱与闫卫东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丰民初字第26114号本院于2016年3月28日对原告赵焱与被告闫卫东、薄彩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丰民初字第2611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二页第三行“丰台区1907”应为“丰台区1911”。代理审判员 梁艳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宋悦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