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421执51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05-31
案件名称
2016执516号协助查询通知书
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0421执516号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事由:因应申请人李芳的申请依法对淮南明泰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金额进行冻结。关于淮南明泰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的存款151650.00元,请暂停支付十二个月(从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批准人:葛峰承办人:刘福彦填发人:刘福彦审判员 刘福彦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书记员 丁 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