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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沪73民辖终151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04-30

案件名称

上海麦享娱乐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上海麦享娱乐有限公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案由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沪73民辖终15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麦享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法定代表人陈松林。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王化鹏。上诉人上海麦享娱乐有限公司因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0民初311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上诉称,其住所地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属于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故上诉人上诉请求本院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审理。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侵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同时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原闸北区内的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管辖。因上诉人住所地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原闸北区)阳曲路XXX号XXX、XXX-XXX室,原审法院认定其对本案有管辖权,并无不当。故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胡 宓审 判 员  徐 飞代理审判员  陈瑶瑶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沈晓玲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