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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121执177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08-24

案件名称

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利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1执177号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利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现赵利军已主动偿还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8万元及利息496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 判 长  柏 刚审 判 员  郑顺元代理审判员  郑 峰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代理书记员  蒋 琼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