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204民初986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原告岳屹诉被告捷通快速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某进,捷通快速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204民初986号原告赵某进,男,汉族。委托代理人马雷、李铁男,辽宁社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捷通快速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孝年,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孙永涛,男,该公司员工。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忠堂,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佘吉武,男,该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赵鹏,男,该公司职员。本院于2016年3月1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岳屹诉被告捷通快速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沈 红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书记员 马倩倩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