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204执字第21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11-21
案件名称
开封鼓楼区新天地一品阁玉器店与梁铁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豫0204执字第210号梁铁军:本院已立案执行开封鼓楼区新天地一品阁玉器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6年4月22日前,按照(2015)鼓民初字第97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