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常刑一初字第17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杨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常刑一初字第179号公诉机关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男。案由:交通肇事罪。不公开理由:上诉。审 判 长  郭长文审 判 员  黎丽娟人民陪审员  尹雨佳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代理书记员  易文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