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603民初687号
裁判日期: 2016-04-15
公开日期: 2016-05-09
案件名称
XX、王伟等与淮北市九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九方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XX,王伟,淮北市九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九方置业有限公司,曹岩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全文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603民初687号原告:XX。原告:王伟。被告:淮北市九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北市。法定代表人:曹岩,该公司董事长。被告:黄山市九方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黄山市屯溪区。法定代表人:曹岩,该公司董事长。被告:曹岩。本院在审理原告XX、王伟与被告淮北市九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淮北九方公司)、黄山市九方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黄山九方公司)、曹���民间借贷任纠纷一案中,原告XX、王伟于2016年4月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告淮北九方公司、黄山九方公司、曹岩银行存款1863.865万元或查封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原告XX、王伟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被告淮北市九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九方置业有限公司、曹岩银行存款1863.865万元或查封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二、查封原告XX提供担保的位于宿州市胜利西路北侧、皖北蔬菜市场东侧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宿字第号)产权、位于宿州市胜利西路北侧、皖北蔬菜市场东侧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宿字第号)产权、位���宿州市胜利西路北侧、皖北蔬菜市场东侧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宿字第号)产权;三、查封原告王伟提供担保的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南路盛世商贸城***幢****、****室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淮私产字第******号)产权、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南路盛世商贸城***幢****、****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淮私产字第******号)产权、位于淮北市相山区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淮私产字第号)产权、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南路盛世商贸城**幢****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淮私产字第号)产权;四、查封案外人陈丽提供担保的位于位于淮北市相山区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相山区字第号)产权、位于淮北市相山区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淮房地权证相山区字第号)产权;五、查封案外人王军提供担保的位于位于淮北市相山区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淮私产字第号)产权、位于淮北市相山区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淮私产字第号)产权;六、查封案外人王健提供担保的位于宿州市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宿字第号)产权、位于宿州市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宿字第号)产权、位于宿州市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宿字第号)产权、位于宿州市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宿字第号)产权、位于宿州市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宿字第号)产权、位于宿州市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宿字第号)产权、位于宿州市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宿字第号)产权、位于宿州市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宿字第号)产权、位于宿州市某处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宿字第号)产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代理审判员 王云峰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武新成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