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闽0982民初24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5-31

案件名称

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甲,陈某乙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982民初242号原告陈某甲,女,1970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务工,住福建省福鼎市。被告陈某乙,男,1970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鼎市管阳镇。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魏凌霜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某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某乙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陈某甲诉称,原、被告由父母包办于1988年农历12月按民间习俗举行婚礼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1990年5月20日生育长子陈某丙,1993年12月28日生育次子陈某丁,2009年1月9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被告对家庭缺乏责任心,并嗜赌成性,家庭的生活开支基本由原告负担。原告曾于2014年2月10日诉请离婚,法院于2014年3月26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判决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法院判决后双方仍然继续分居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再次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陈某乙未作答辩。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供以下证据以证明其主张:1、原告身份证及户口簿,证实原、被告身份情况及主体资格,原、被告于1990年5月20日生育长子陈某丙,1993年12月28日生育次子陈某丁;2、结婚证,证实原、被告于2009年1月9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3、(2014)鼎民初字第513号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证实原告于2014年2月10日向福鼎市人民法院诉请离婚,法院于2014年3月26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判决于2014年4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本院认为,因被告陈某乙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原告提供证据均系原件,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可作为定案依据。经庭审举证、认证,对本案主要事实可作如下认定:原、被告于1990年5月20日生育长子陈某丙,1993年12月28日生育次子陈某丁,2009年1月9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原告于2014年2月10日向本院诉请离婚,本院于2014年3月26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判决于2014年4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后原、被告仍未能和好,原告于2016年1月27日再次诉请离婚。本院认为,原、被告虽经依法登记结婚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双方因感情不和产生矛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生活已满一年,现原告再次诉请要求与被告离婚,可视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被告陈某乙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离婚。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45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22.5元,由原告陈某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办法:到本院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魏凌霜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 记 员  谢英娜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