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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612民初439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7-15

案件名称

王成兰与李建荣、万玲玲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成兰,李建荣,万玲玲,邢芳,南通厚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

全文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612民初439号原告王成兰。委托代理人钱季春,江苏清心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佳佳,江苏清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建荣。被告万玲玲。被告邢芳。被告南通厚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温州路388号。法定代表人万玲玲。原告王成兰与被告李建荣、万玲玲、邢芳、南通厚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1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王志建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3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吴佳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建荣、万玲玲、邢芳、南通厚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李建荣与被告万玲玲系夫妻关系。2015年10月30日,被告李建荣及被告邢芳向原告借款70万元,约定月息2%,出具借条一份。当日,原告通过转帐方式支付70万元至李建荣银行卡中。此款借出后经原告多次追要未果。请求判决各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35000元(利用息暂按月息2%计算至2016年1月12日,要求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四被告均未提出答辩意见。原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举证如下:1、被告李建荣和邢芳出具的借条一份,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70万元,月息2%;2、个人电子转账凭证一份、个人结算业务凭条一份,证明原告向被告支付70万元的事实;3、南通厚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一份,证明厚荣公司对该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李建荣、万玲玲的户口信息一份,证明双方系夫妻关系。本院对原告所举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予以确认,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经审理查明,被告李建荣与被告万玲玲系夫妻关系。2015年10月30日,被告李建荣、邢芳共同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王成兰人民币柒拾万整元,利息为贰分利”借款人李建荣邢芳。当日,原告从中信银行个人账户转款70万元到李建荣在江苏银行南通新城支行的个人账户中。2015年12月30日,南通厚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承诺书,载明“本公司承诺:由2015年7月1日欠条,欠款人李建荣,担保人邢芳;欠王成兰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正和2015年11月30日借款人李建荣、邢芳;借王成兰人民币柒拾万元正。两张借条共借王成兰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及利息每月2分利。本公司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原告陈述,被告已于2015年11月23日偿还7万元、2016年1月12日偿还5万元、2016年1月27日偿还1万元,合计13万元。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主张被告李建荣和邢芳共同向原告借款人民币70万属实,且约定的利率不超过法律规定,故被告李建荣和邢芳应当按约定偿还原告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被告万玲玲与李建荣系夫妻关系,该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该借款被告万玲玲应当共同偿还。被告南通厚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自认被告已偿还13万元,本院予以认定。对被告已偿还的13万元,因双方未明确偿还的本金、利息分别是多少,故按先抵充利息后偿还本金进行计算,至2016年1月27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07348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建荣、万玲玲、邢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王成兰借款人民币607348元,支付该款自2016年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南通厚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王成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75元,财产保全4195元,合计9770元,由原告负担1300元,由四被告负担8470元(四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已垫付,待执行时由四被告分别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1150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西被闸支行,户名:南通市财政局,账号:47×××82)。审判员  王志建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徐振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