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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泽民初字第1723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宋鹏飞诉李长生、闫胜利返还原物纠纷案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泽州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5)泽民初字第1723号原告宋鹏飞诉被告李长生、闫胜利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本调解书内容不宜在互联网公布。审 判 长  靳彦林审 判 员  张祥太人民陪审员  郭建军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朱晋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