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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281执770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施建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余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余姚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浙0281执770号本院在申请执行人施建峰与被执行人梁立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未支付欠款33600.00元,案件受理费150.00元,执行费404.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梁立飞(身份证号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