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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修民初字第105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8-09-13

案件名称

石正荣、何佳等与刘武德、王运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修文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修文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石正荣,何佳,何智,何某,刘武德,王运林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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