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0129民初278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07-19
案件名称
杨丽芬与周兴龙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丽芬,周兴龙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六十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云0129民初278号原告杨丽芬,女,住曲靖市马龙县。被告周兴龙,男,住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原告杨丽芬诉被告周兴龙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2016年2月4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4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丽芬、被告周兴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丽芬诉称:原被告原是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经营事业,二人共同向我父母杨云高、陆兰芝借款1万元。后原被告于2013年7月3日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自愿协商共同向原告父母所借的1万元由被告偿还,定于2013年11月30日前还清。经原告父母多次催要被告都未偿还,原告便替被告偿还了借款。现向法院起诉要求:一、由被告给付原告代被告偿还的借款1万元,并自2016年1月3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周兴龙辩称:我与原告以前系夫妻,1万元借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父母借的,后来我与原告离婚,这1万元以前判决是由我和原告共同偿还给原告的父母,当时也没有明确谁偿还多少。以前我买过一台冰箱和一台电视给原告父亲杨云高,共计4000元,故应从1万元里面扣减。原告杨丽芬为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下列证据证实:一、民事判决书一份。欲证明法院判决1万元由原被告共同偿还给原告的父母。二、收条一份。欲证明原告已经将1万元借款偿还给自己的父母。三、离婚协议一份。欲证明被告对欠原告父母的1万元借款承担偿还责任。经质证,被告周兴龙对证据一、二、三没有异议。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一至三来源合法有效,共同证明了本案事实,本院予以确认。被告周兴龙未向法庭提交证据。经审理,本院确认以下法律事实:原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的父母杨云高、陆兰芝借款1万元,2013年7月3日,二被告协议离婚时合意该笔借款由被告周兴龙负责于2013年11月30日前偿还。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父母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1月30日原告杨丽芬向其父母偿还了该笔债务。本案争议焦点:被告是否应承担偿还责任?本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在原被告与案外人杨云高、陆兰芝之间成立借款合同关系,生效的判决书确定了由原被告对案外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原被告之间,双方通过离婚协议确定该借款由被告周兴龙承担还款责任,该约定是对原被告内部债务分担的约定,对原被告双方具有约束力。原告对外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后有权向被告追偿。原告基于原被告之间的约定,在偿还借款后要求被告周兴龙偿还借款,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故原告向被告周兴龙追偿1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原被告协议约定还款责任由被告周兴龙承担,但被告周兴龙未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原告向案外人还款之日至清偿之日止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庭审中,被告称其买过一台冰箱和一台电视给原告父亲杨云高并以此要求扣减债务,因该抗辩主张属于另一法律关系,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由被告周兴龙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杨丽芬代其履行的借款本金1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月30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周兴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审判员 王建顺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书记员 毕馨予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