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081执恢32号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6-10-19
案件名称
谢江恩申请资兴市青山煤矿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081执恢32号资兴市青山煤矿本院执行的谢江恩申请资兴市青山煤矿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经被执行人资兴市青山煤矿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0000.0万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