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823执第571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6-04-14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农业银行武陟支行与陈李杨借款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武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豫0823执第571号之二陈李杨:本院已立案执行中国农业银行武陟支行与你借款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件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7年4月30日前,按照(2017)证执字第63号执行证书全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来自: